让音乐成就梦想
——合肥二中2016年首届器乐展演方案
美好的音乐,陶冶人的情操、培养人的美好品行修养,帮助人树立正确的审美观。音乐是人类共有的精神食粮,是一种文化的延续,更是文化的发扬和传承。而高中生活就像是一首激昂的命运交响曲,充满着此起彼伏的音调和多变的节奏。为了点燃充满艺术与梦想的生命之火,培养我校学子更高、更全面的综合素质;使广大学子在充实而又紧张的学习生活之余,能够体验艺术之美,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展示我校学子乐观向上的精神风貌,特举办2016年首届器乐展演。
一、组织机构
总策划:范守国
总设计:顾从容 聂新 顾毅
艺术总监:顾毅
副总监:孔令玉 胡毅林 胡章俊 李能银 张静
艺术指导:李能银 张静 李振举 程洁 马丹东 吴海燕 刘玲 刘畅 杨世伟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
主任:孔令玉 胡毅林
协调组:李能银(组长)张静 杨世伟
宣传组:董锐(组长)舒琴 周艳农 魏锐
评审组:李能银(组长) 音乐组全体教师
后勤组:刘朝晖(组长)董朝民(统分) 许亚玲(统分) 徐虹(统分)
成员:各班班主任 音乐组所有老师和相关人员
二、展演时间与地点:
展演分预选赛和决赛。预选赛:5月19日、20日中午12:20—2:20;
决赛: 5月27日下午3:30-6:30。
地点:多功能厅
三、参演对象:高一、高二各班,高三年级自愿参加。非音乐班最多报3个节目,音乐班不限。
四、报名办法:高一、高二年级各班于5月16日前填写完成《报名表》后由各班文体委员交张静老师(负责高一)杨世伟老师(负责高二)。
五、展演形式与项目
比赛形式为器乐演奏,可独奏或合奏。合奏每项目不得超过5人。
西洋乐:小提琴、大提琴、管乐(铜管、木管)、打击乐、钢琴、电子琴、手风琴等;
民族乐:弦乐(二胡、高胡、中胡、板胡)、管乐(竹笛、唢呐、箫、笙)、弹拨乐(扬琴、琵琶、古筝、柳琴、阮、古琴)等。
六、比赛规则
预选赛:1、自由演奏(2分钟);
2、选出24名选手进入决赛;
决赛:自由演奏(6分钟);
七、活动内容及要求
1、参赛形式分为器乐独奏、器乐合奏两类。
2、器乐种类不限,每位选手不重复参赛。独奏选手先参加一次重奏或合奏比赛,不得重复参赛。
3、参赛曲目不限,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
4、参赛时间不超过6分钟,合奏参赛人员不超过5人。
5、伴奏形式自选,可现场伴奏、背景音乐伴奏。
6、严格遵守比赛时间要求,在表演前10分钟尚未到达比赛地点,否则视为弃权。
八、比赛程序
按先器乐独奏、后器乐合奏程序进行。
九、评分标准
1、演奏的乐曲应是公认的中外各种乐器的器乐独奏曲或原创器乐曲。器乐曲的长度一般不超过6分钟。
2、各种乐器的演奏姿势、手形、指法等正规,方法正确,基本功扎实,无不良的演奏方法。
3、音准好,节拍、节奏感强;演奏的乐曲音符、乐句、乐段等准确无误,速度正确,快板乐段音符清晰。
4、演奏技巧好,强弱、快慢、音量等对比好,华彩乐段演奏精彩,音乐风格把握好,整体富有感染力。
5、表情好,服饰得体,恰当运用其他辅助手段(如伴奏等),增强艺术效果。
本次比赛由评委根据器乐类比赛评分标准进行现场评分。评委的评分不当场读报,由工作人员收集并统计后,送主持人报最终得分。
设置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优胜奖若干名、组织奖若干名。
合肥二中器乐展演组委会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