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肥二中画室管理规定》
为加强画室管理,为广大教师、学生创造一个清洁、有序、优美的教与学的良好环境,特做以下管理规定。
1、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学生迟到或早退两次者视为旷课一次,特殊情况请假者须提前书面申请、家长同意经班主任批准后方可。
2、上课时间画室内须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学生上专业课期间手机一律关机,在上课期间教室内接打电话、发短信根据校规校纪予以处罚。
3、学生使用画室必须听从教师与管理人员的安排、教育,服从老师安排、不得顶撞老师,有异议找班主任解决,所有活动必须按程序、规定进行。学生只能在本画室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其他画室。
4、画室必须明确责任人,钥匙由专人负责保管。仅限于正常上课及训练时方可开门,并注意及时锁门。离开画室时要随手关灯、关电扇。其他无关人员不得私自进入画室。
5、注意保持画室室内外的整洁有序,保洁工作要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并制定安排表,每次专业课须有学生轮流打扫卫生,以保持学习、休息环境的干净、整洁;不得在门窗墙面上乱涂乱画、随意张贴字画或从事其污损门窗墙面的活动。
6、画室为公共教学场所,除教学需要外,不得私自用张贴画、报纸、窗帘等物对画室的门、窗进行遮掩、密闭。
7、画室内的美术教学设施为学校公共财产,在使用时必须注意爱惜,并保持其清洁。每次使用完毕后需立即做好必要的整理归位工作。若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8、画室为上课、训练的专用场所,不得在此聊天、游戏、打闹或从事其他的无关活动。
9、使用画室时必须时刻注意安全,严禁进行燃点蜡烛、私接电源、私插电器等存在火灾隐患的活动。
10、在画室学习训练时,若遇特殊情况或事故,必须报请专业老师或班主任解决。
对于违反管理规定者,将视情况予以批评教育,对于不服从教育、屡次教导拒不改正或问题情节严重者将根据校规校纪予以处罚。
合肥二中教务处 2012.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