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二中专业课考试(钢琴)评价管理制度
专业课考试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巩固阶段性教学成果,激励学生不断改进学习,提升知识能力水平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考试过程,形成科学、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根据新课程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考试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期初展演,期中、期末质量检测工作
1、做好预案,摸底工作
由于我校学生器乐(钢琴)情况较为复杂(钢琴主项、钢琴副项、钢琴普修),每一位学生进校程度差异很大,所以不能仅仅依据展演及考试中学生弹奏曲目的难易程度、弹奏技术的难易、精准程度来评价每一位学生。为了更好地激发每一位学生的学习兴趣,也为了更加科学、更加公平地评价每一位学生的阶段测试,做好预案、摸底工作是尤为必要的!
具体工作如下:
期初展演,期中、期末质量检测,由班主任牵头,教务处统一协调、管理,专业课老师积极参与,整理每一位学生上学期期末的考试情况,了解每一位学生假期作业的布置及完成情况,形成量化表格,为期初展演的检测、评价工作提供一份阶段性的参考依据。
2、展演及考试曲目由专业老师依据考试大纲及学生实际学习情况主导提出,同时参考学生的建议;
3、考试过程严谨、认真。
4、每次展演及考试结束后都要根据测试情况进行分析,扬长避短,家校联通,由专业课教师为薄弱学生制定精准练习;由班主任老师向家长通报学生考试情况。
5、专业课教师要根据学生考试情况,反思教学、总结经验。及时将本班学生考试成绩进行认真分析统计,认真撰写测试质量分析报告及补救办法。
6、根据对测试结果的分析,明确教学改进方法,结合学生上课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下一步的学习计划并实施。
第二部分:组织和监考
1、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安排,班主任老师负责协调和统筹,所有考生须严格听从班主任老师的安排,统一在候考教室内安静候考,或在各自琴房内认真练琴候考,并按照班主任老师的统一要求有序进入考场。要在考试前一周将考务工作安排通知相关人员。考场安排等组织工作由教导处负责组织落实。要求考生全部参加。
凡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考试者,须经班主任老师批准后报教务处存档。
2、监考教师要认真执行考场规则,考场内不准阅读书报和谈笑,不拨打或接听电话,不准擅离职守,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第三部分 训练管理
鉴于音乐(钢琴)教学的特殊性,有部分学生还需要在外进行专业课的强化训练。
1、学生在外强化学习必须以学校教学为主,外出培训为辅为原则。如有违反,学校将依据相关管理办法给予相应处罚。
2、教师不能以此为借口,通过不正当手段推荐学生去培训机构强化训练以谋取私利。
3、教师可根据近三年高考实际情况向家长和学生推荐高考成绩较好、管理成熟的的培训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