阵地建设
党员干部网络及自媒体传播自律要求
点击:8550   发布时间:201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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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网络及自媒体传播自律要求

 

1.党员干部在网络及自媒体传播中应严守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不得发表违背党的基本路线,否定四项基本原则,歪曲党的政策的言论。

3.不得妄改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4.不得丑化党的形象,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歪曲党史、国史、军史,抹黑革命先烈和英雄模范。

5.不得制造传播各类谣言,特别是政治谣言,随意散布所谓“内部”消息和小道消息,扰乱社会秩序。

6.不得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参与网上不法串联活动。

7.不得参与网上宗教活动、邪教活动,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  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

8.不得利用网络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9.不得浏览、访问非法和反动网站,如有发现及时报告党组织。

10.自觉抵制不当言论,敢于同错误观、错误倾向作斗争。

 

中共合肥市第二中学委员会

2018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