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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二中教职工学习制度
点击:8517   发布时间:2018.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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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二中教职工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加强教职工队伍思想建设,提高广大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确保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党委负责教职工的政治学习,根据教职工政治思想教育的主题和上级有关要求,安排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内容,政治学习内容落实到学校党委工作计划中。

  二、每位教职工应主动、自觉关心国家大事和政治时事,学习、领会、理解党中央和上级机关的政策决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时刻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大政方针,全面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养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使命。

  三、政治学习内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及教育法律法规、政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上级重要指示、文件、会议精神等;课程改革理论与实践材料;先进的教育理念、办学经验、英雄模范人物的优秀事迹等;学校规章制度及其他有关内容;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等。

  四、政治学习形式:坚持全校集中学习和以处室、年级组、教研组、党支部、党小组等形式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学习与讨论相结合,理论与教学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集中学习由学校或处室、年级组、教研组、党支部、党小组负责人组织,以集体学习为主,鼓励形式多样化,鼓励运用新媒体等新技术,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两次,学习时间原则上定在周三下午三节课后或教研活动时间进行,若因故不能进行,须在本月内安排时间完成学习内容。

  五、政治学习必须严格考勤,每次学习要有详细记录;全体教职工必须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公、因病、因事无法参加学习,应事先向所在处室(组)、学校办公室(全校学习)书面请假并报分管校长审批;学习期间一般不得处理公务、接待客人,应集中精力参与学习、讨论,确保学习质量;教职工个人的学习情况及考勤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者,按旷工处理。

 

中共合肥市第二中学委员会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