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研究
关于公布2013年度合肥市
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市属学校:
2013年由各县(市)区、市属学校共推荐申报市级课题221项,经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并报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查批准,确定141项为2013年度市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现予以公布。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课题研究工作,督促并指导各课题组做好以下工作:
1、在接到立项通知的3个月内召开课题开题会。同时将课题论证报告报至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广电中心A1211室)。
2、严格执行《合肥市教育科学研究市级课题管理办法》和《合肥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细则》,做好课题自我管理工作。课题重要活动、重要变更和重要成果均需经学校和县市区科研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3、各课题组要按照文件规定的研究时间完成课题研究。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必须在规定结题期限的3个月前向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否则,撤销立项,其课题负责人在两年内不得再申报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