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自2016年3月开始执行并实施合教秘[2016]102号《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精准扶贫“月点评季通报”工作的通知》及10月份合财教1092号《关于做好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作以来,一直坚持做到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工作早宣传、早动员、早落实,加强领导,规范操作,抓住细节,公开透明,注重效益,真正把国家的惠民政策贯彻好、落实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今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详化实施细则。
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始终把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摆在管理的重要位置上,成立了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顾毅副校长担任组长,胡章俊主任为副组长,主要相关处室和高中部各年级组长为成员的领导机构。实行组长亲自抓,分管处室层层抓,班主任老师具体抓,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机构健全,组织严密,确保资助金按政策按时、足额,准确发放,切实推进和落实国家助学金政策。
二、加强政策宣传,规范操作流程。
我校利用多种途径,如宣传栏、电子屏、校园网、校会、班会、班主任群、校讯通、期初家长会等方式,广泛宣传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资助政策,让学生、家长及班主任对资助政策知晓率达到100%。
在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具体评审过程中,无论是校级领导还是班主任都是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实事求是、客观务实”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受助学生的评审工作。首先由学生对照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资助申请条件填写助学金申请书,并附家庭经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经班级评审小组评议,确定班级受助学生名单及材料在班级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审核。资助中心审核后,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学校资助中心上报的资助明细后在全校公示并公示举报电话及信箱,公示无异议后由校长签署意见报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
我校在多方调查、核实、审查的基础上,按国家相关规定,实事求是,及时为将已交学费退还。
三、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监管力度。
在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免除学杂费工作中,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的层级责任制,即各班级评审小组成员对班级评审公正结果负责;各年级组长对初审意见名册负责;班主任教师与学生家长对基本情况的真实负责;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对各班评审过程的公正性、合理性进行监督。在资助工作开展中,为严格按照市局学生资助中心部署的工作要求运作,学校学生资助负责人常下到各年级检查指导,对资助工作中出现的偏差,发现一处,及时纠正,确保了我校的资助名额全部落实到了贫困家庭学生头上。同时,学校还通过班级受助学生回访和受助学生家长电话回访,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表现及免除的学费家长是否知晓。
四、引导正确消费,促进感恩成长。
在申请学生获得免除之后,我校学生资助中心始终坚持引导学生正确使用助学金。学校处分利用以班主任为首的班级评审小组的力量,对受奖助学金的学生的学习情况、消费情况予以监督,教育学生合理规划,把受助资金用在真正需要的地方。对于由不合理消费的现象,学校利用班级受助学生回访制度来进行约束和劝诫,对于拒不接受教育整改的受助学生则取消受受助资格。同时,我们深深地认识到,引导受助学生学会感恩,并把感恩的心转化成学习成长的动力,是资助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是我们在资助工作中不应忽略的同一事物的另一面。因此学校要求各班主任及教师有意识有计划地开展资助学生的谈心、自强自立、感恩奉献等教育活动,让学生明白爱和感恩不仅要存在心里,更重要地是落实在行动上,自立成材,刻苦学习,回报社会才是最好地感恩,在懂得感恩、学会感恩、有能力感恩中不断成长。
五、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此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工作时间紧、调查面大且要求不漏一人,学校在审核各项材料时面临的一个严峻挑战就是如果界定学生的材料真伪及是否符合要求,这个问题很难依靠明确的文件界定,这就给学校的评审工作带来很大压力。
其次贫困生中不少家庭情况比较复杂, 过于在同学中间公开其家庭的贫困容易伤害受助学生的自尊心,而评审工作又必须要求公开透明,如何照顾贫困生的心理问题也给我们的评审工作提出一个新的问题。
另外学生资助工作意义深远也因此而责任重大。资助工作牵涉面广、政策性强、规范性高、延续期长,工作量很大。根据目前学校的人员编制和人员经费供给模式,学校缺少专门的工作人员来负责此项工作,因此造成承办人员工作负荷高,压力大,一定程度上影响承办人员的教育教学工作和身体健康。
合肥二中学生资助中心
2019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