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关于规范学生资助工作三级评审及公示制度的通知
点击:8005   发布时间:2019.09.06
33.1K

各处室、各年级组:

为了规范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学生资助工作三级评审及公示的文件要求,现结合我校实际,将有关工作流程通知如下:

一、班级初级评审及公示。

我校学生资助项目包括国家助学金、校内助学金和社会资助三个

项目。凡是申请上述资助(包括奖学金),均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经班级学生资助评审小组会议讨论通过后,在班级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

    二、校学生资助中心二级评审。

班级公示无异议后,各班级将申请学生申请表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在规定时

间内报送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受理后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年级组长和班主任代表审核所有申请材料,并将合格者申请材料以年级为单位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三、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及公示。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校学生资助中心报送的材料,召开领导小组

工作会议,对申请学生的助、奖等第和比例等进行集体讨论和最终审核,并将最终结果在校内公示栏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同时公布举报受理部门及电话。

 校级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将相关汇总材料明细表报送市教育局学生事务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验、盖章。

 特此通知。

                                   

合肥二中学生资助中心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