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合肥二中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点击:11637   发布时间:2012.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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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党委中心组由党委成员和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组成。由党委根据上级教育工委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确定每学期的学习计划,落实每周的学习内容。学习时间为周五上午,学习记录、材料准备和考勤由校办公室负责。

2、学习内容主要是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础知识、法律、法规、现代教育理论和教育技术。

3、学习形式为通读、讨论、主讲等。参加学习人员应专心致志,认真记录,勤于思考,积极发言。每学期,每位中心组成员撰写的心得体会和研讨文章,不得少于两篇。

4、中心组成员要自觉遵守学习制度,妥善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矛盾。每逢学习日应事先安排工作,按时参加学习,原则上不得请假或处理公务,因故不能参加的,须事先向支部请假,事后要及时补课。

5、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每位成员要把理论学习与改造世界观和提高党性修养结合起来,做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用科学理论指导和服务于教育教学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