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合肥二中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制度
点击:11602   发布时间:2012.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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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经常性的监督管理,本着关心爱护干部的目的,加大对领导干部工作的监督,形成多方位、多渠道的监督管理,特制定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制度:

1、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党委定期组织干部进行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指导工作的能力,并将理论学习与干部考核相结合。

2、坚持完善民主集中制,广泛听取意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实行领导班子民主议事制度。重大事项必须由党委集体研究决定,特别是关于人、财、物等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必须由党委会议决定。

3、规范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生活会严格做到有会议主题,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前提下召开,班子成员要有书面发言材料,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根据民主生活会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制定班子、个人的整改方案,接受群众监督。班子成员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

4、完善民主评议、考核领导干部工作。采取干部公开述职以及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相结合的办法,考察和评价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和思想作风表现。

5、坚持和完善各项公开办事制度,实行校务公开,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6、严格执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贯彻学校党风廉政责任制,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