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合肥二中中层干部队伍培养考察制度
点击:11619   发布时间:2012.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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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进一步加强中层干部的培养考察工作,建立一支素质较高、结构合理,能为学校发展发挥应有作用的中层干部队伍,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选拔中层干部的原则

1、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4、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

5、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的原则;

6、备用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

二、中层干部的选定

1、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水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实际工作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并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师德,在学校建设事业中开拓创新,有一定成绩。

(4)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能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5)勤奋敬业,钻研业务,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

(6)维护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和全局观念,光明磊落,善于团结同志一道工作。

2、中层干部的选拔

(1)按照学校工作需要和选拔条件,经民主测评和党政联席会议确定中层干部队伍名单,由校长三年一聘。

(2)注意选拔精力充沛,在各方面有较大的发展潜力的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和女干部。

(3)坚持走群众路线选拔中层干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具体采取民主推荐、组织推荐、个人自荐与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正职干部,一般从副职干部中选拔,副职干部的选拔,根据平时考察了解和公开民主推荐,个人自荐与群众推荐的情况,在确定的后备干部名单中结合实际需要,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加以确定。

三、中层干部的培养

1、加强中层干部的政治理论、法律政策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中层干部的综合素质。

2、努力创造机会,适当进行岗位轮换与交流,加强中层干部的实践锻炼。

四、中层干部的管理与使用

1、建立中层干部定期考核制度。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状况和工作表现,政策理论水平及组织领导能力提高情况,缺点改正情况与培养方向的差距等。

2、建立中层干部动态管理制度。中层干部队伍实行滚动管理,优胜劣汰。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每学年进行1次干部考核。

3、经考核,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校长可以在其任期内予以解聘:

(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政等方面有问题的;

(2)工作无明显实绩,不负责任,且造成工作失误或造成较大影响的;

(3)民意测验差,群众意见较大的;

(4)有其他明显问题的。

4、坚持培养使用结合的原则,根据中层干部的特长和成熟程度,合理配置,充分发挥中层干部之间的协调配合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