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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第二中学新媒体宣传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06 作者: 来源: 访问人数:2941

为进一步提升合肥中的社会影响力,传递中正能量,满足新时代对校媒建设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现将合肥市第中学媒体宣传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合肥市第中学媒体宣传服务

  2、项目概况:合肥市第中学媒体宣传服务,涵盖合肥中整合校园媒介资源,综合运用媒体传播手段,以师生喜闻乐见的方式,营造校园文化氛围,宣传正能量,不断提高合肥中新闻宣传的舆论引导力和影响力。

  二、服务需求

  1、供应商委派至少1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校园媒体宣传服务对接、执行工作。

  2、媒体宣传服务工作主要包括几项内容:

 ①合肥“微信公众号”日常维护管理和稿件发布更新(累计发文篇数不少于500篇);

 ②合肥二中“头条号”日常维护管理和稿件发布更新(累计发文篇数不少于500篇);

 ③合肥二中“抖音号”日常运营管理、视频发布及视频创意和制作(每周原创视频更新发布至少1条)

 ④每学年编撰更新1校园宣传手册

 ⑤负责学校重要活动宣传策划以及对应活动的采编、报道;

 ⑥负责联系对接学校各年级部、各处室新闻的深入采编和宣传报道;

 ⑦定期为学校提供新媒体宣传和视频拍摄等培训活动。

  3、供应商委派责任工作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编辑水平。编发的预览版本,应体现过硬的专业水平,确保政治立场正确,思想健康,表达流畅、架构清晰且宣传重点突出。重点新闻发布前需经由合肥市第中学党委办公室、校长室把关审核。

  三、项目要求

  1.资金来源:公用经费

  2.项目预算:20万元以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要求为一家供应商独立制作

  4.综合评分细则(总分:100分)

具体内容

所占分值(分)

报价

10

项目设计

50

已经合作过案例

20

具体安排工作人员资质

20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新媒体服务相关资质。非公有资本不得参与此项目招、投标事宜

  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条件。

  五、服务年限

合同服务期为自签订日起一年,一年后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

  六、投标地点及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合肥联系人:赵老师、汪老师;电话:63618015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人应于20231 1217: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合肥中,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七、评标时间地点及办法

  1.评标时间:2023113 

  2.评标地点:合肥

  3.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标法,评标综合评分表见附件。

 

合肥市第中学

20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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