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我校有关需求等,现对合肥市第二中学地下体育运动中心及车库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工作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报价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报价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报价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报价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报价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报价人具有从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相应能力和水平,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4、为本项目提供具有水土保持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且需提供近6个月在职社保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采购预算
玖万伍仟元整(¥95000.00),我校将按同等条件下有效最低价原则选定成交人(超过预算报价无效),如出现多家报价人报价相同且最低,由询价小组投票决定成交人。
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附件3
四、询价截止时间及评标
询价(报名)截止时间地点: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报价人, 2021年7月29日15时前向我校行政楼2楼会议室现场送达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三份(一个正本、二个副本)密封报价,本项目不收评标费及报价保证金,不接受邮寄和传真报价。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
评标时间地点:2021年7月 29日15:00 合肥二中行政楼2楼会议室
五、报价人复函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加盖公章)
2、报价函。(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业绩材料。(加盖公章)
5、工作人员从业证明。(加盖公章)
6、无不良信用、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
7、资质证明
8、供应商认为其他必须的资料。(加盖公章)
六、联系方法:
单位名称:合肥市第二中学
详细地址:包河区曙光路60号合肥二中行政楼1楼总务处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51-63652058
附件1:报价函
附件2:无不良信用、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附件3:询价服务要求及标准
附件1:
报价函
致:合肥市第二中学
根据贵方“合肥市第二中学地下体育运动中心及车库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技术服务”的询价邀请函,正式授权 (姓名) 代表报价人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我方已详细审查上述文件,据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对之负相应的法律责任。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供报价总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
2、我方根据询价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详细审核上述询价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4、如果在询价后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愿意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相关一切损失。
5、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报价单位(公章):
日 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本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公司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公司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公司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公司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按照询价通知书中的规定进行了查询。
我公司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公司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公司成交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同时,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法人签字: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法人签字: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附件3:
询价服务要求及标准
为了保证合肥市第二中学地下体育运动中心及车库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技术服务质量,供应商须具有相关资质才能报价,否则报价无效。需要提供资质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从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相应能力和水平,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的承诺函。
3、为本项目提供具有水土保持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且需提供在职近6个月社保证明;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包含水保方案等报告文件编制、监测、评审、配合报批及验收等全流程工作的所有费用(含人工费、材料费、会务费等一切费用)。
三、项目内容:
该项目位于合肥市包河区曙光路60号合肥市第二中学校内,总用地面积约2.3万平方米(以地块控规为准)
四、服务要求:
1.按照国家有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完成本项目全流程的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的编制工作(含水保方案等报告文件编制、监测、评审、配合报批等),配合协助完成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报批工作。
2.根据本工程的特点,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现行规范、文件,参选人负责办理相关报告并协助采购人通过竣工验收和报主管部门核备。
五、服务时间: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完工。
六、结算方式
完成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后一次性支付项目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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