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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第二中学户外P10红单色电子显示屏工程招标邀请函

发布时间:2011.11.12 作者: 来源: 访问人数:6138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现决定对合肥市第二中学户外P10红单色电子显示屏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人以密封标书的方式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简要说明
    本项目位于合肥市 包河区(县)曙光路60号,合肥市第二中学,西教学楼南向面四楼围栏外 。
    本项目类型为:户外P10红单色电子显示牌
    本项目实际有效显示面积为16平方米,即长16米,高1米。
二、招标书的发售
    投标人应于 2011年11月15日16时0分前至合肥市包河区(县)曙光路60号合肥市第二中学总务处领取招标书。
三、保证金的缴纳
    1、投标人在购买(领取)招标书的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 ¥2000元整。未中标的保证金在招标后退还投标人,不计利息。
    2、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地点
    合肥市包河区(县)曙光路60号合肥市第二中学总务处。
五、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于2011年11月18日15时 0分,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
六、招投标说明会
    招标人所提供用投标人编制投标书的相关意见,仅供投标人参考,不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书的必要依据。投标人必须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测量、计算;兹定于2011年11月16日14时 0分,约请投标人共同踏勘现场并举行招投标说明会;未踏勘招标现场和参加招投标说明会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其提交的任何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书,并拒绝接收;投标说明会地点:合肥二中总务处。
七、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1年11月18日15时 0 分。
    2、开标地点:合肥市包河区(县) 曙光路60号合肥二中会议室。
八、投标询问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的,请于2011年11月16日前与聂新、刘朝晖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书面的形式)。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曙光路60号
    邮 编:230022
    电 话:0551—3652058
    联系人:聂新  刘朝晖
    招标人:合肥市第二中学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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