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4日上午7:40分,我校德育工作例会在校多媒体报告厅如期举行,校长室、政教处相关工作人员、全体班主任参加会议,政教处胡章俊主任主持会议。
胡章俊带领全体班主任认真学习《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是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而制定的规则。其中第十三条提出:教师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后,应当注重与学生的沟通和帮扶,对改正错误的学生及时予以表扬、鼓励。学校可以根据实际和需要,建立学生教育保护辅导工作机制,由学校分管负责人、德育工作机构负责人、教师以及法治副校长(辅导员)、法律以及心理、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辅导小组,对有需要的学生进行专门的心理辅导、行为矫治。
顾毅给全体班主任解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顾毅着重解读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中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目标。第二部分重点任务中的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推进科学履行职责;改革学校评价,推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改革教师评价,推进践行教书育人使命;改革学生评价,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改革用人评价,共同营造教育发展良好环境的各项内容共22条。
顾毅强调高中阶段是学生思想、意识、观念形成的关键时期,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才能借助及时有效的指导,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合肥二中坚持立德树人,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确立科学的育人目标,下一步将充分发挥好教育评价的指挥棒作用,确保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顾毅同时介绍合肥市教育局颁布“十不得”以来所采取的一系列规范办学行为的举措,强调了“规范办学行为,我们班主任该如何做”等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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