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在线

致全体高三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0.03.31 作者: 来源: 访问人数:4639

合肥市第二中学致全体高三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您好!

  三月春已暖,四月花正艳!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们共同度过了一个漫长的寒假,同学们也经历了一段不寻常的学习之旅,家校联动,最大程度减小了疫情对我们2020届高三备考工作的影响。

  随着疫情形势的好转,开学也在大家的殷切期盼中姗姗来迟! 

  高考近在眼前,时间耽误不起。为了更好地做好复学返校工作,市委、市政府及合肥市教育局做了一系列准备工作。学校也积极采取措施,前期已制定了相关工作预案,储备好必要的防控物资,安排专业人员对学校各个教室、寝室、食堂、办公场所等进行了彻底的消毒并在校门口安装了热成像测温仪,外加人工检测。

  为了使我们高三“复学”工作更加顺利,还需要家长、同学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结合当下疫情防控现状作出如下建议:

  1.近期调整好孩子作息时间,与学校作息保持一致。做好孩子开学前14天(自3月24日起)身体健康状况监测(有无发烧、咳嗽等)、活动轨迹登记并配合上报,另外,请家长和孩子认真阅读《学生承诺书》并填写好,开学时一并交给班主任。

  2.复学返校学生必须佩戴口罩,每个家长、学生都应该掌握基本的防疫知识。知道如何科学防护、如何正确佩戴口罩、如何与别人保持安全距离等。

  3.复学返校后告诫孩子尽量减少与他人的近距离接触。减少与同学的近距离接触是在疫情特殊情况下的一种自我保护。

  4.保证个人卫生,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个人学习用品要经常进行适当的消毒。住校生要加强内务整理,保持寝室的通风,干燥清洁。

  5.学生返校后应每天监测体温和健康状况。杜绝外出和聚会,如发现可疑症状应立即上报学校并配合医疗卫生机构积极治疗。

  6.因疫情防控要求或身体原因暂时不能返校复学的,学校将会安排专人进行辅导。

  7.特别提醒:考虑到学生上放学途中与外界接触带来的风险,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和要求,在高一高二复课之前,如不能做到骑车或步行到校、家庭不能做到私家车接送上放学,学校建议这类学生暂时住校,减少乘坐公共交通等带来的风险,待高一高二开学后,再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我们坚信:有大家的共同努力和积极配合,2020年春季复学返校工作一定能如期顺利进行。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克时艰。

  我们坚信:在逆境中砥砺前行的2020届学子定能在今年高考创造辉煌!

  最后,感谢您一直以来对2020届高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家庭幸福,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心想事成!

合肥市第二中学

2020年3月30日

附件1    

  4月7日高三返校错时进校:

  高三(1)——(5)班, 进校时间:8:00——9:00

  高三(6)——(10)班,进校时间:9:00——10:00

  高三(11)——(13)班,进校时间:10:00——11:00

  具体要求:

  (1)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校园。

  (2)班主任提前告知本班学生所在教室,走读生直接进教室。

  (3)寄宿生返校时,学校提供专门搬运工具,班级同学互相帮忙。到校后首先到生活老师处登记,整理内务,然后返回教室。

  (4)生活老师认真登记,对未返校同学做好登记并及时报政教处。政教处做好追踪工作。

  (5)班主任进班清点学生人数,对未到的学生及时追踪,同时上报政教处、教务处。

  (6)需要给饭卡充值的同学咨询班主任,在规定时间内前往食堂充卡。

 

附件2

学生承诺书

 

  学校名称:                        班级:         

  学生姓名:                        年龄:       岁

  本人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管理规定,按照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学校负责的原则,承担疫情防控社会责任,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我以及与我一起共同生活的家长或亲属,返校前14天没有外出,特别是没有外出到疫情严重的湖北省、省外疫点及有疫情的国家和地区。

  二、我以及与我一起共同生活的家长或亲属,没有患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不是无症状感染者,也不是上述两类人员的密切接触者。返校前14天,没有因为发热、干咳等症状到医院就诊过。

  三、我以及与我一起共同生活的家长或亲属,返校前14天没有接触过从湖北省、省外疫点及入境来皖(回皖)的人员。

  四、我因为走读或寄宿需要返家时,严格做好途中人个防护,避免与外人接触。

  五、我一旦发现自己或者家长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第一时间向班主任报告。

  六、我或者共同生活的家长或亲属有与发热、干咳等症状的人员接触的情形,第一时间向班主任报告。

  七、复课后,我以及与我一起共同生活的家长或亲属,减少聚集,不到人群密集的地方聚会、玩耍,或到有疫情的地区以及国家去旅游。

  八、本人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保证遵守学校以及卫生健康部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监护人的职责。

  九、本人自愿承诺,以上情况如有瞒报、谎报,造成新冠肺炎疫情在学校传播的,一经查实,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承诺人(学生)签字:            承诺人(监护人)签字:

 

  班主任签字:                    校长签章:


  2020  年     月    日         2020  年     月    日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曙光路60号 招生电话:0551—63651994 网站地图

合肥第二中学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1-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1222号

皖ICP备0700886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