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二中QQ群、微信群管理办法
为了更好地发挥微信群、QQ群等自媒体在学校管理、信息交流、文化传播、服务师生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规范微信群、QQ群管理,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合肥二中微信群、QQ群管理办法。
一、建群宗旨
1.合肥二中QQ群、微信群包括服务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行政管理工作群、德育工作群、学科群、艺术工作群、年级组工作群、教研组工作交流群、党支部群、党员工作群、智慧课堂交流群,也包括班级或教师、学生自主建立的教师交流群、班级家长群、学生群等QQ群、微信群。
2.QQ群、微信群必须坚持“遵纪守法、弘扬正气、方便交流、利于工作”的原则,
通过信息发布、工作安排、交流反馈、资源共享等方式落实上级和学校各部门安排的工作,通报信息、加强沟通联络,提高工作服务效能,积极营造文明、健康、和谐、有序的网络文化氛围。
二、管理责任
1.QQ群、微信群管理实行群主负责制,即“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群主必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
2.群主、管理员责任
(1)执行群管理规定,负责群成员实名审核、聊天监管、违规处理等工作。
(2)定期检查群成员,拒绝陌生人或无关人员加入。
(3)有权终止违反规定的话题和信息。对群内发布违反规定信息的成员进行提醒、制止,如果拒不改正,有权清除该成员出群。
(4)班级家长微信群由群主家长与班主任共同管理,班主任负责指导家长执行学校QQ群、微信群管理规定,加强群监管和引导。
三、管理要求
1.进群要求
(1)群成员一律采用实名审核制,审核通过后方可入群。
(2)群成员入群后,请修改群名片,实名登录。
2.信息发布要求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网络信息管理规定。
(2)严禁发布或转发颠覆国家政权、党的领导、推翻社会主义制度、违背党的基本路线、歪曲党的政策、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的信息或文章。
(3)弘扬先进文化和思想,传播正能量。群内成员发布信息应积极向上,禁止诋毁学校及师生形象,严禁出现有违社会公德、不文明、侮辱性语言,严禁出现封建迷信、邪教、色情、暴力、赌博、病毒链接等内容。
(4)严禁编发、传播没有根据的或未经核实的传言,特别是政治谣言。避免含情绪化的个人观点或看法,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随意散布所谓“内部”消息和小道消息,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5)严禁在群聊中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侮辱;严禁发生争执,若出现争执情形时,所有成员均有责任和义务进行劝解,并及时联系管理员进行处理。严禁推波助澜,激化矛盾。对明显不当言论及影响团结稳定的重大倾向,群主、管理员及相关成员应尽快报告。情节严重者,群主及管理员有权直接清退。
3.工作群管理要求
(1)工作群只用于工作交流,不做聊天使用。严禁在群内发布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图片、链接等内容。
(2)群内集中下发的通知,请相关部门和人员要及时回复,如“收到”、“执行”等回复语言,不可见信息淡漠视之。
(3)正确对待在群内反映的问题,对群里能解决的问题绝不推诿、拖延,相关部门要及时回复确认,并落实到工作中。对于群里不能及时解决的问题,相关部门要及时提交会商,谋求解决策略。
(4)保持信息畅通,群成员每天及时登录工作群查阅、接收、处理相关工作信息。
4.家长群管理要求
(1)家长群只用于家校沟通交流,不做聊天使用。
(2)家长微信群、QQ群不仅仅是一个信息通知平台,班主任可以在群内发布有关学校或班级教育教学活动的、展示教师、学生优秀表现的文字和图片,可以发布一些有关教育信息或励志人生的文章。
(3)家长群内不得公布学生的成绩排名信息,一般不要就某一个学生的事情在群内长篇大论,个别孩子的个性化教育问题可以私信交流,不需在群内交流。
(4)班主任不得在群内与家长发生争执,当家长在群内出现负面情绪时,应当积极进行引导。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电话、私信、到校来访等方式向班主任和学校相关部门反映,并进行有效沟通解决。
5.微信群、QQ群登记备案
QQ群、微信群每学年进行登记备案。学校工作群、教师交流群由办公室统一组织登记汇总。各学科教研组、备课组群由教科室登记汇总后交办公室备案;年级群、班级家长群、学生群、社团群等由政教处、团委会同年级组登记汇总后交办公室备案。
中共合肥市第二中学委员会
2017年4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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