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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课课有精品”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10.13 作者: 来源: 访问人数:9167

安徽省“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

课课有精品”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4〕13号)精神,为充分发挥学校、教师的主体作用,推动信息化手段在课堂教学中的广泛应用,在应用中逐步汇聚形成系统的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经研究,决定在全省中小学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课课有精品”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标

通过自下而上的“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课课有精品”活动,进一步增强教师对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各学科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每位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至少上好一堂课;建设一支善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的骨干教师队伍,使每堂课都有一位引领本地本校信息技术应用的名师,使每堂课都有在本地本校起示范作用的精品课程,以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共享,形成一套覆盖全省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的生成性优质资源体系,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有效应用和深度融合。

二、活动组织

省教育厅成立“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课课有精品”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厅领导负责,以基教牵头,教研主导,师资、电教和装备部门配合,组成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各市、县(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课课有精品”活动,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统筹制定活动方案,落实开展活动所需的各项经费;协调各相关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充分调动中小学校和广大教师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基教部门做好统筹规划;教研部门要做好活动的组织实施,为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转变教学方式、创新教学方法、改变课堂教学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帮助教师总结凝练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紧密结合的优秀案例和创新模式;师资部门做好教师相关政策的衔接;电教部门和装备部门要做好活动的相关条件保障工作,在学校和教师创建“优课”的过程中及时提供技术和资源支持。

三、活动范围

主要面向全省所有具备网络和多媒体教学条件的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和普通高中等),各年级各学科的教师均应参加。

四、活动方式

主要包括教师网上“晒课”、评选“优课”、研制“精品”和名师评选等四个阶段。

1. 网上“晒课”

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利用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提供的“晒课”功能,组织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平台注册后按要求进行实名制网上“晒课”。各地要成立学科指导组在“晒课”前进行线下研课,对每节课进行指导。每个市参加“晒课”的老师应不少于本市教师数的10%。

2. 评选“优课”

在网上“晒课”的基础上,采取县(区)、市(地)、省(市、区)和国家分级评选的方式,对各学段各学科的“优课”开展逐级推荐评选。

各县(区)按参加“晒课”节数的20%评出县级“优课”,并推荐参加市“优课”评选;各市在县(区)推荐“优课”的基础上按参加“晒课”节数的10%评出市级“优课”,并报省参加省级“优课”评选。省级在市级推荐的“优课”中采取专家评审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评选出1000节省级“优课”,并按要求报送国家参评。各级优课的评选标准见附件2。

为鼓励广泛参与,每个县(区)原则上每个年级每个学科每个版本每堂课推荐1个“优课”参与推荐评选,同一教师原则上只推荐1个“优课”。

3.制作“精品”

省厅将以评选的“优课”为基础,组织开发各学科、各版本、每课时的精品课程以及供学生在线自主学习的微课学习资源,上传到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上。力求做到基本覆盖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

4. 名师评选

在逐级赛课中遴选出的 “优课”作者,将分别授予校级、县级、市级和省级“信息技术教学应用名师”。并在今后职称评审、评优和晋级时给予优先考虑。

五、内容要求

教师所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应包括一堂完整课堂教学的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课堂实录(各级优课的视频要求见附件3)、评测练习(非学术性课程不要求)和专家点评(“晒课”不作要求,各级“优课”必选)等。内容须符合课程标准要求,体现学科特点和信息技术应用的融合性,突出展现数字教育资源的课堂应用及如何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等课堂教学内容。

六、活动奖励

凡参加赛课教师的课件和名单均要在各校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根据各市、县(区)及学校组织工作成效、教师参与规模和资源推荐质量等情况,省教育厅将给予“优秀组织奖”的表彰。

七、应用推广

活动评选出的“优课”覆盖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可以为广大教师课前备课、课中上课、课后评价、教学研究和教师专业发展等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提供示范、参考和借鉴。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协调教研、电教等相关部门,结合网上“晒课”和“优课”评选,组织看课评课,开展网络教研,分享典型经验,推广优秀案例,鼓励基层教师探索利用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融合的不同方法和多种模式,踊跃展示自己的优秀课堂教学,促进生成性资源不断推陈出新,形成示范性资源体系, 为广大教师使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提供示范和便利,推动数字教育资源在不同教学环境下的应用,形成“人人用资源、课课有案例”的教学应用环境。

八、时间安排

1.“优课”评选活动于2014年9月启动,2015年4月完成。县(区)级“优课”评选在2014年12月完成,市级“优课”评选在2015年2月完成,省级“优课”评选在2015年4月完成。

2.“课课有精品”的制作于2015年5月启动,当年完成核心课程。

有关具体内容、技术支持等安排另文通知。

九、联系人

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夏建华0551-62625260

                      方其桂 0551-62649670

   

“优课”评选参考标准

 

一、教学设计

1.能从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个维度确定教学目标。目标明确、具体、可行,体现学科、年段及学生认知特点。

2.紧紧围绕教学目标和学情精选教学内容,正确理解和科学处理教材。内容安排合理,容量适当,重难点清晰。

3.教学步骤清晰明了,循序渐进。教学结构完整,方法多样,具有鲜明的创新性,有利于促进学生主动参与和个性发展。

4.板书设计简明、扼要,有利于学生把握重点,突破难点。

5.作业设计体现差异性,学生有自主选择的空间。作业形式活泼,能与生活实践有机结合。

二、教学实施

1.面向全体学生,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性,切实做好组织者、引导者、促进者的工作,将教师的引导与学生的自主学习有机结合。

2.创设情境,营造民主、和谐、宽松的学习生态,师生互动多元,有效激发学习动机,提高学习效率。

3.能针对不同层次与个性的学生,采用个别化的策略进行积极地干预。尤其关注学习困难或遭遇问题的学生,有切实可行的方法帮助他们获得提升,走出困境。

4.教学深入浅出,点拨得当,反馈及时。教学评价富有激励性和针对性。能根据课堂生成灵活调整教学流程与方法,帮助学生自主建构,全面发展。

5.注重能力和习惯的培养,渗透学法指导,精讲多练,举一反三,注重知识的迁移和生活中的运用,目标达成度高。

6.课堂提问富有启发性,开放性和针对性。善于运用问题链引发学生深度思考,持续学习。为学生独立思考和自主学习提供有效支撑和导引。

7.有独到的学科思想和教学策略,基本形成个人特有的教学风格。

三、教学手段

1.能够运用多媒体、电子白板或网络平台,以及直观教具等进行交互式教学模式的创新,有效辅助教学目标的达成。

2.准确选择信息技术与教学内容的结合点,资源组织恰当、丰富、有实效,真正体现信息技术与教学的深度融合。

3.资源内容丰富,链接便捷,操作简单,使用熟练。媒体运行稳定,响应及时,播放流畅,学生关注度高。

四、学生活动

1.学习积极主动,活动参与度高,学习情绪高昂,提升明显。

2.善于倾听,独立思考,问题解决与创新表达的欲望强烈。

3.有多边、多样的信息联系,能与教师和同伴展开协作学习,学习共同体相互依赖度高。

4.能从教师推荐的资源(网络图文资源、资料袋等)中自主选择、重组信息、发现规律,形成自己的见解并高质量表达。

5.具有问题意识,提出的问题具有挑战性与独创性,能联系实际,及时迁移运用所学知识。

五、专业素养

1.运用普通话教学,教学语言清晰、准确、简练、生动、逻辑严密,富有启发性和感染力。

2.教态亲切、自然、大方,非言语行为呈现合理。

3.富有教学机智,课堂调控能力强,做到因势利导,顺学而教。

4.知识储备和文化积淀丰厚,专业功底扎实,无知识性错误。书写规范,工整,美观。

六、技术标准

优课的视频制作符合附件3的要求。


“优课”视频拍摄制作技术标准

 

根据“优课”活动的需要,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主要包括视频课的音视频录制、后期制作和文件交付等基本技术规范。

一、前期录制要求

(一)课程时长

每课时长应在35—45分钟之间。在视频的后期制作中,应编辑删除与教学无关的内容。

(二)录制场地

录制场地应选择授课现场,可以是课堂、录播室等场地,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要求录制现场光线充足、环境安静、整洁,避免在镜头中出现有广告嫌疑或与课程无关的标识等内容。

(三)课程形式

成片统一采用单一视频形式。

(四)录制方式及设备

1.拍摄方式:根据课程内容,采用多机位拍摄(3机位以上),机位设置应满足完整记录课堂全部教学活动的要求。

2.录像设备:摄像机要求不低于专业级数字设备,推荐使用高清数字设备。

3.录音设备:使用若干个专业级话筒,保证教师和学生发言的录音质量。

4.后期制作设备:使用相应的非线性编辑系统。

(五)多媒体课件的制作及录制

教师在录制前应对授课过程中使用的多媒体课件(PPT、音视频、动画等)认真检查,确保其文字、格式规范,没有错误,符合拍摄要求。

在拍摄时应针对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拍摄方式,确保成片中的多媒体演示及板书完整、清晰。

二、后期制作要求

(一)片头与片尾

片头不超过10秒,应包括:学校LOGO、年级、版本、学科和课题名称、教师姓名、职称、单位等信息。

片尾包括制作单位、录制时间等信息。

(二)技术指标

1.视频信号源

(1)稳定性:全片图像同步性能稳定,无失步现象,CTL同步控制信号必须连续:图像无抖动跳跃,色彩无突变,编辑点处图像稳定。

(2)信噪比:图像信噪比不低于55dB,无明显杂波。

(3)色调:白平衡正确,无明显偏色,多机拍摄的镜头衔接处无明显色差。

(4)视频电平:视频全讯号幅度为1Ⅴp-p,最大不超过1.1Ⅴ p-p。其中,消隐电平为0V时,白电平幅度0.7Ⅴp-p,同步信号-0.3V,色同步信号幅度0.3V p-p (以消隐线上下对称),全片一致。

2.音频信号源

(1)声道:中文内容音频信号记录于第1声道,音乐、音效、同期声记录于第2声道,若有其他文字解说记录于第3声道(如录音设备无第3声道,则录于第2声道)。

(2)电平指标:-2db —— -8db声音应无明显失真、放音过冲、过弱。

(3)音频信噪比不低于48db。

(4)声音和画面要求同步,无交流声或其他杂音等缺陷。

(5)伴音清晰、饱满、圆润,无失真、噪声杂音干扰、音量忽大忽小现象。解说声与现场声无明显比例失调,解说声与背景音乐无明显比例失调。

三、视、音频文件要求

(一)视频压缩格式及技术参数

1.视频压缩采用H.264/AVC (MPEG-4 Part10)编码、使用二次编码、不包含字

幕的MP4格式。

2.视频码流率:动态码流的最高码率不高于2500 Kbps,最低码率不得低于1024Kbps。

3.视频分辨率

(1)前期采用标清4:3拍摄时,请设定为 720×576。

(2)前期采用高清16:9拍摄时,请设定为 1024×576。

4.视频画幅宽高比

(1)分辨率设定为 720×576的,请选定 4:3。

(2)分辨率设定为 1024×576的,请选定 16:9。

5.视频帧率为25帧/秒。

6.扫描方式采用逐行扫描。

(二)音频压缩格式及技术参数

1.音频压缩采用AAC(MPEG4 Part3)格式。

2.采样率48KHz。

3.音频码流率128Kbps (恒定)。

4.必须是双声道,必须做混音处理。

(三)封装

采用MP4封装。

(四)外挂唱词文件

1.唱词文件格式:独立的SRT格式的唱词文件。

2.唱词的行数要求:每屏只有一行唱词。

3.唱词的字数要求:画幅比为4:3的,每行不超过15个字;画幅比为16:9的,每行不超过20个字。

4.唱词的位置:保持每屏唱词出现位置一致。

5.唱词中的标点符号:只有书名号及书名号中的标点、间隔号、连接号、具有特殊含意的词语的引号可以出现在唱词中,在每屏唱词中用空格代替标点表示语气停顿,所有标点及空格均使用全角。

6.唱词的断句:不简单按照字数断句,以内容为断句依据。

7.唱词中的数学公式、化学分子式、物理量和单位,尽量以文本文字呈现;不宜用文本文字呈现的、且在视频画面中已经通过PPT、板书等方式显示清楚的,可以不加该行唱词。

四、提交方式

上课视频和相关文件上传到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优课”子平台上。

 

                       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

注册及应用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2014〕391号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 

为了促进基础教育信息化的应用,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以下简称“资源平台”,网址:www.ahedu.cn)在2014年1月试运行基础上全新改版,9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资源平台自上线试运行以来,已陆续为全省中小学校和广大师生搭建了学校社区、班级社区和教师社区的“人人通”空间,目前可为全省40%的师生提供足够的学习与应用空间。 

为顺利完成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公共平台注册及应用试点申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4〕121号)相关要求和我省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工作“到今年年底,全省中小学40%的学生和100%的教师必须开通学习空间(不具备条件的地方,要确保80%的教师开通学习空间)”的年度工作目标,现将进一步做好资源平台注册和应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平台注册
   1.注册范围 
   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与基础教育信息化工作相关的处室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试点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研人员、名师工作室和试点学校的学生。
   2.注册办法 
  (1)教育行政部门

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尽快确定本单位管理员,填报《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教育行政部门汇总表》(见附件2),管理员具体负责与省教科院对接信息报送等相关工作。省教科院将根据各地报送的信息在系统中分配和逐级下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的账户、密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登录资源平台,完成注册。 
  (2)试点学校
    各市、省直管县根据皖教秘〔2014〕121号文件要求尽快落实试点学校,填报《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资源应用试点学校汇总表》(见附件3),省教科院将根据各地报送的信息在系统中分配学校账户(每个单位一个)、密码,逐级下发。学校管理员凭账号、密码登录学校社区。
  (3)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打开资源平台,点击导航栏省“注册”按钮进入注册页面,选择注册身份“教师”,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单击“下一步”按钮,系统将与“全教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实名验证,若匹配成功,完善个人信息,即可完成注册,在教师社区开通教师工作室。
   (4)教研人员
   请各市、省直管县管理员直接与省教科院联系获取辖区教研员账号、密码后下发,教研员凭个人账号、密码登录开通教研员工作室。若有遗漏请补填相关表格(见教科研函〔2013〕73号《关于采集我省教研员、名师工作室有关基础信息的通知》)报送省教科院。
   (5)名师工作室
    名师工作室负责人首先按照教师或教研员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再联系省教科院,开通名师工作室,若有遗漏请补填相关表格(同上)。
   (6)试点学校学生
    打开资源平台,点击导航栏“注册”按钮进入注册页面,选择注册身份“学生”,填写本人姓名和学籍号码,单击“下一步”按钮,系统将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实名验证,若匹配成功,完善用户名、密码、学校班级等个人信息,即可完成注册开通个人空间。
   3.注册时间 

登录注册工作分步实施,分阶段完成。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研人员、名师工作室的登录注册工作须于2014年10月30日前完成;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11月底完成,、试点学校以及学生的注册工作须于2014年12月25日前完成。 

二、关于学校、班级社区的应用
   1.学校社区
  学校管理员打开资源平台,点击“登录”按钮,填写辖区主管部门下发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登录后点击导航栏“学校社区”栏目,再点击网页右上角的“我的校园”按钮,即可进入学校管理员的个人中心,完善学校及班级信息。
    中小学教师以及试点学校的学生在资源平台登录成功后,点击导航栏上的“学校社区”栏目,即可通过“学校导航”或者“搜索”的方式找到所在的学校,点击进入后即可在所在学校社区内开展各类教学应用。

2.班级社区 

中小学教师以及试点学校的学生在资源平台登录后,点击导航栏上的“班级社区”栏目,即可通过“班级导航”或者“搜索”的方式找到所在的班级,点击进入后即可在班级社区内开展各类教学应用。若所在班级不正确或不完整可联系学校管理员添加。 

三、其他事项
    按照省教育厅的工作任务分工,资源平台应用等相关工作由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请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文件要求指定专人加强与省教科院的工作对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请各地于9月30日前将《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教育行政部门汇总表》(见附件2)和《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资源应用试点学校汇总表》(见附件3)报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联系人:韩伟光(电话:0551-62677300,QQ:973709797,电子邮箱:ahpsc@qq.com)。
    在资源平台注册和应用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时,可通过资源平台“咨询服务”查看应用指南或直接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87-8557,QQ:980091829, 电子邮箱:ahyun@iflytek.com)。


安徽省教育厅 

2014年 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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