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级高一新生军训的通知
2010级高一新生及家长:
根据市教育局文件通知,我校高一新生于2010年9月15日至9月21日到合肥市国防教育学校进行为期七天的军训,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军训是新课程改革关于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核定为2个学分),各班主任要按照军训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各项准备工作,并跟班参与军训管理。
二、按高中新课程要求,高一学生除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皮肤病、传染病、哮喘、残疾、精神或心理等疾病外,都必须参加军训,军训期间,不得中途擅自离校。患病不适宜参加较高强度军训的(须经市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同意后可不参加军训。按教育局文件执行有关规定。学生、家长隐瞒病情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
三、军训期间应遵守国防学校一切规章制度,虚心接受并服从老师和军训教官的教育管理。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我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十条》,做到仪表规范,举止文明。
四、同学之间要和睦相处、互相帮助,发生矛盾时一定要通过老师和学校解决,避免矛盾激化。军训期间对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者一律从重从快予以校纪处分。
五、全体学生一定要增强安全意识,特别要注意人身安全,要严格遵守国防学校各项安全规定,军训过程中不得进行任何危险性活动,做到安全第一。每位学生可适当自备一些常用药品(如消炎、防感冒、退烧、止泻药等),以备不时之需。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等危险物品。同一宿舍学生应互相尊重,未经他人同意不得动用他人物品、侵占他人财物。
六、军训期间国防学校谢绝一切家长探视。如需联系,均通过所在班班主任老师。
七、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国防学校有关规定,军训费每生190元。各班班长先将军训费收齐交给班主任,由班主任老师按班级缴费名单缴到政教处。由政教处于开训时缴入国防学校财务科,待军训开始后核对人数姓名正确,再开具正规发票。
八、每生需准备一寸免冠照片1张(军训完毕办理合格证用,背面需清楚工整写上班级、姓名)交各班班长处。军训后每人写一篇军训总结(字数800字),于9月30日前交班主任,与军训合格证等一起作为军训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和综合素质评价的实证材料之一。
合肥二中政教处
二〇一〇年九月八日
附:参训学生应带物品、禁带物品清单
应带物品 |
禁带物品 | |
皮带、腰带各一根;训练用球鞋、内衣裤、拖鞋、饭勺、水杯、洗漱用盆、牙刷、牙膏、毛巾、肥皂等;薄毛巾被;可带少量现金。 |
随身听、电子播放设备以及扑克牌、象棋等娱乐用具;火柴、打火机等危险品; 手机、照相机等贵重物品 | |
所在班级班主任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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