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国学社是学生自愿组建的文化社团,接受学校有关方面的领导和监督。
第二条 社团宗旨:弘扬传统文化、打造校园文化品牌、提高学生文化修养。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1)社员代表大会
社员代表大会为本社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社员组成,决定社团发展方向及社内重大事件仲裁、理事会人事任免,修改本章程(具体参见附则)。
(2)理事会
理事会由正、副社长和各部部长组成,受社员代表大会委托处理社团日常事务。
1、社长: 作为本社法人代表,统筹社团日常活动运行。
2、副社长(4名):协助社长工作,分别分管经典诵读、民乐、书法、汉服的工作。
3、外联部:负责处理与社团外各方关系的协调并负责整理、保管相关资料。
4、实践部:负责组织社内日常活动事宜。
5、宣传部:负责本社团各项活动的策划、宣传以及社员资料管理和网络管理。
6、文化部:负责组织实施本社各项文化活动。
第四条 本社团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积极上进,学习勤奋刻苦,有奉献精神。
2、有一定的研究能力,组织能力。
3、工作积极主动,有团队协作精神。
第五条 社团管理人员的职责
1、领导社团开展工作,主持工作例会。
2、确立社团各阶段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有关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各项活动。
3、调动社团成员的积极性,建设和谐社团。
4、加强校内外的社团交流,扩大社团影响,树立社团的良好形象。
第六条 团队成员的退出与保留。
1、社团成员高三毕业,自动退出。
2、根据本人自愿的原则,提出申请退出。
3、违纪违法的予以除名。
第三章 社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面向全校招收社员,欢迎自愿参加,社员享有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申请成为社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加入社团的意愿。
2、愿意参加社团的活动。
3、拥护社团的章程。
4、具有奉献和团队精神。
第九条 加入社团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
2、登记备案。
第九条 社员的基本权利
1、对社团工作享有参与权。
2、有对社团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实行监督的权利。
3、享有本社团提供各项咨询服务的权利。
4、享有本社团提供的资料和刊物的权利。
5、参加本社团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6、其他应该享有的权利。
第十条 社员的基本义务
1、自觉遵守社团章程,执行社团的决议。
2、服从社团的领导,维护社团的声誉。
3、积极参加社团发起的各项活动。
4、其他相关义务。
第四章 社团活动的内容
第十一条 本社团开展的国学活动
1、定期进行经典诵读、民乐、书法、汉服的展示排练和合练。
2、组织包括经典诵读、民乐、书法、汉服在内的国学知识讲座。
3、不定期解答社员的疑难。
第十二条 本社团拟创办自己的网页,以便于社员们的交流活动。
第五章 社团的管理
第十三条 档案管理:对社团开展的各项活动和人员信息,要及时的记录、整理、存档。
第十四条 社团工作不与学校其他工作发生冲突。
第十五条 遵守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事前要有计划,事后要有总结。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社团成立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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