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二中第二届“校园好声音”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5.11.22 作者:胡章俊 来源:政教处、团委 访问人数:9752

 

   为丰富我校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提高学生的艺术素养,展现学生多才多艺的青春朝气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此我校特举办第二届 “校园好声音”活动。

一、活动介绍:

1、活动主题:“青春旋律,展现自我”。

2、活动宗旨:用歌声展示才艺,让掌声肯定自己。

二、活动过程策划:

1、宣传方式:①各班文娱委员宣传;②校网站、广播站宣传。

2、活动时间及地点:①预赛时间: 2015年11月 17日至18日;②决赛时间:2015年 11月20日;③预赛、决赛地点:一楼多媒体教室。

 3、报名方式:以班为单位,每班限2名同学,于2015年 11月 15日前将参赛同学以及参赛曲目报到各班文娱委员处,再由各班主任统一将报名名单发电子表格给年级组长,由年级组长汇总后,发送至团委胡书记。

4、比赛赛程:分预赛、决赛。①各班级选派人员进行抽签,按抽签顺序演唱。②形式不限,组合或个人均可,舞蹈动作及是否伴舞,由报名者自主选择。

③歌曲内容健康向上,参赛者自备伴奏,参赛曲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演唱方法不限,美声、民族、通俗、戏曲均可。

三、评分标准及形式  本次比赛为10分制,由评委现场评分。

1、大赛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分力求严肃、公平、公正。

2、组委会:范守国、顾从容、顾毅、聂新、 胡章俊、胡毅林、王磊

3、评委会由专业声乐教师担任,负责比赛各项评审工作。

4、本评分标准最终解释权属于本次大赛组委会。

5、各项评分标准具体如下:(以10分为总分)

a、音准、节奏:2分。即参赛选手的音乐基础、音准、音质、音色等。

b、艺术表现:6分。即参赛选手对音乐的表现力以及台风等。

c、综合印象:2分。即参赛选手在整个参赛过程中给予评委的总体印象。

四、活动奖项设置:

    根据决赛成绩分设特等奖一名,一等奖二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四名,优秀奖若干。

                                                 合肥二中政教处、团委

                                                      201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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