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二中关于新高一班主任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19 作者: 来源: 访问人数:9714

合肥二中关于新高一班主任选聘工作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班主任工作,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学校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学校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有关文件精神,本学期学校拟对新高一班主任进行选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原则上以现任初三、高三全体任课教师为主

二、选聘条件

1. 愿意承担班主任工作,认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

2. 服从学校管理和分配,自觉完成学校和年级安排的班主任工作任务。

3. 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 热爱班主任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感和进取精神。作风正派,心理健康,为人师表。

5. 热爱学生,熟悉新课程,关心每一位学生的成长,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善于与学生、学生家长及其他任课教师沟通合作。

6. 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教育引导和组织管理能力。

7. 积极研究和探究班级管理工作,不断提升班主任工作水平。

三、选聘程序

(1)成立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教学和德育的副校长及教学、政教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班主任选聘领导小组,本着公开、公平、竞争上岗的原则,组织开展班主任选聘工作。

(2)公示方案。根据学校的招生规模,确定选聘方案,并在校内公示。

(3)教师申请。相关教师根据本学年度班主任选聘方案要求,向班主任选聘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意向表。

(4)综合评定。领导小组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定,初定班主任人选。特殊情况下,领导小组可根据学校教育教学的实际需求,在学校骨干教师中择优确定班主任人选。

(5)公示人选。公示班主任选聘的结果,接受监督。
(6)学校颁发聘任文件。

四、聘期

班主任聘期一般为三年。在受聘期间,按《合肥二中班主任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可以续聘。对于因工作态度导致不能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以及确因工作能力不能胜任班主任工作的,学校予以解聘。

请有参聘意向的教师于2011年7月1日下午15:00前将书面申请交至学校政教处。

                                                                             校长室

                                                                            201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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