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我校教书育人的清新校园环境,努力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无烟、清洁、健康的和谐校园。根据教育部下发《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校内禁烟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学校禁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苏卫兵
副组长:童智祥田先科胡毅林
组 员:各处室负责人各年级部主任
监督员:保卫科负责人
二、禁烟规章制度和措施
1.学校禁烟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禁烟工作,保证禁烟制度的落实,并将禁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
2.任何人、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禁止在本校任何区域内吸烟。
3.学校醒目处设立禁烟标志,办公室、会议室、走廊、实验室、图书馆、操场等公共场所均张贴无烟标志,并禁止摆放烟具。
4.针对我单位的外来宾客进行禁烟条例的宣传。对来访人员,每一位教职工都有责任和义务,不向来宾敬烟、劝阻其在学校吸烟,制止其不文明行为。外来人员的禁烟工作,由负责接待的有关部门和教师负责,进行逐级管理,责任到人。对于不听劝阻在校吸烟的外来人员,请其立即离开校园。
5.成立禁烟志愿者组织,倡导全校师生在校外的公共场所做好控烟禁烟的宣传表率,树立良好的师生形象。
6.充分利用体育健康教育课、黑板报、广播、网络等各种形式,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活动。
7.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处室负责人负责本处室的禁烟工作,各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的禁烟工作。
8.禁烟奖惩制度将于年终师德师风奖挂钩。在校内任何区域吸烟者,首次批评教育并扣师德师风奖20元,再次违反扣师德师风奖50元并通报全校。第三次违反并教育无效者,取消本年度评优推先资格,并扣除本年度师德师风奖。对严重违反学校禁烟规定的,在年终考核时予以降低考核等第。
9.学校服务性岗位人员(基建施工、维保、保洁、保安及食堂从业人员等)在校内任何区域吸烟者,首次批评教育并扣当月工资20元,再次违反扣当月工资50元并通报全校。第三次违反并教育无效者,与其聘用单位联系进行调换。
10.禁烟工作领导小组实施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所有公共场所吸烟现象进行监督。凡发现吸烟者或有烟蒂的办公室,严格按照奖惩标准执行。
学校禁烟工作是学校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它事关学校形象和学生、教职工的身心健康。在此,学校希望全体教职工严格做好禁烟工作,争做禁烟表率。
合肥市第二中学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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