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青年教师是学校的未来和希望,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如何,将决定学校的发展前途和命运。为了顺利实现学校未来发展规划,学校决定实施“青蓝工程”,加大对青年教师培养、培训的力度。
第二条 把对青年教师的培养,作为学校工作的重点,定名为“青蓝工程”,寄托着学校对青年教师“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殷切期待。为了把“青蓝工程”落到实处,学校决定成立“青蓝工程“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由教科室负责人担任,组员由校级名师担任,教科室具体考核管理。
第三条 “青蓝工程”的目标。以五年为限,定下“一年要合格,三年能称职,五年成骨干“的阶段目标,逐段考核,以引导青年教师逐级而上,不断进取,尽快成材。最终建设一支政治可靠、素质精良、业务过硬、作风扎实、纪律严明、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高质量教师队伍,以实现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导师与徒弟
第四条 导师的产生
1、导师的资格条件:师德高尚,敬业乐教,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并在本学科领域具有独到见解的教师,原则上应为学校名师。
2、导师的产生由教研组、年级组推荐,教导处考核,“青蓝工程“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3、结对子的新老教师分别被称为导师与徒弟。
第五条 导师的职责
1、指导徒弟尽快进入教师角色,尽快熟悉教育教学,定期听评徒弟的课,每学期10节,期末将听评课笔记交到教导处。
2、指导徒弟备课,统一教学目的、重难点等,并指导徒弟参加各级各类教学比赛。
3、指导徒弟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形成重实践、重思考、重提炼、重升华的职业习惯。
4、学期末认真填写《青年教师教学反馈意见》,为教导处对新教师进行考核提供依据。
5、在徒弟评职称评优的过程中,为有关部门提供参考意见。
第六条 对青年教师的要求
1、虚心求教。虚心向导师学习,亲其师,信其道,以导师为榜样。与导师一起备课,每节新课前听导师课一次,并积极邀请导师听课、评课。
2、踏实工作。要做到善于利用时间,善于了解学生,善于积累经验,善于总结提高。每学期向教科室提交教育教学论文或总结一份。
3、肯于钻研。下苦功钻研教材,在教学上力求实现从学科本位、知识本位向学生发展本位的转变,与导师一起参与教育科研,用新课改的理念武装自己,并在学习中思考,在思考中总结,在总结中实现教育创新。
第三章 培养与管理
第七条 培养目标
青年教师的总体培养目标是:一年合格,二年成型,三年称职,五年后步入骨干教师行列。
1、一年合格:第一年参加工作的青年教师,需用较短的时间了解学校教育教学的基本情况,熟悉高中全部教材,了解本学科近三年高考试题。备课认真,教案完整,注意课堂知识的准确性、科学性、合理性,较为恰当的运用教学方法及电教手段,注意学生能力的培养,作业适中,批改及时。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能担任班主任,管理好班级。
2、二年成型:参加工作两年的青年教师,要在各方面基本成型,掌握基本的教学方法,能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手段辅助教学,新授课、复习课、讲评课、实验课全部达标。不但要备好教材,还要备好学生,能在课堂教学中注重培养学生的能力,教学目标明确、知识准确、步骤合理、效果良好,能独立担任班主任、管理好班级。
3、三年称职:参加工作满三年的青年教师,各方面要达到称职。课堂教学能够达到生动性、趣味性、针对性等较高要求,能熟练进行学科教学,初步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能独立承担各年级教学任务,能胜任班主任并较好地做好班级管理工作。具有令学生和家长较为满意的教育教学成绩,达到校级教学能手或市级优质课水平,具有一定的教科研能力,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在社会上有一定的知名度。
第八条 培养措施
教龄不满五年的青年教师必须同教学经验丰富的学校骨干教师结对子,拜师学艺。双方签订责任合同,指导期为三年。此责任合同一式三份,师、徒及教科室各执一份,由教科室每学期考核责任落实情况。三年期满结业,被指导老师达到培养目标,学校对指导老师给予表彰奖励。
1、共同备课。学习大纲,钻研教材,吃透重点难点,精心设计教案。
2、互相听课。每学期师傅听徒弟课不少于10节,徒弟听导师课不少于15节,每次听课要写好听课笔记。
4、导师指导徒弟每学年撰写至少一篇教研文章,参加省市级交流或在学术杂志上发表。
5、每学期期末徒弟须向教科室上交听课笔记一本,优秀教案一课时,论文一篇。
6、每学年组织青年教师外出听课取经一次,请专家进来讲座一次。
7、徒弟可随时提出听课,导师可随时检查徒弟备课情况及作业批改情况。
第九条 抓落实,严格管理
1、学校“青蓝工程”领导小组,指派专人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帮教活动中出现的亟待解决的问题。
2、指导青年教师制订自我发展规划。按照学校要求,分析自身素质和专业特长,确定发展方向;制订措施,明确发展途径;熟悉学校教育教学情况和教学设施,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借鉴他人,成就自己。
3、建立较为合理的帮扶评估体系和奖励政策,对优秀指导教师在评优晋级中实行倾斜政策,并作为名师重点培养对象。
4、每学年召开一次“青蓝工程”经验交流会,总结成功经验,寻找差距,探索路子。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方案解释权归学校校长办公会。
第十一条 本方案自2011年9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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