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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二中义务植树制度

发布时间:2012.03.02 作者: 来源:总务处 访问人数:9888

为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的号召,绿化合肥,美化家乡,建设绿色和谐的生态环境,特制订合肥二中义务植树制度。

一、义务植树,全员参与,人人有责。利用植树节,由团委、政教处积极在师生中开展义务植树宣传教育活动,使义务植树观念深入人心。

二、全校师生必须无条件服从校绿化领导小组的安排,参与校园绿化工作,对绿化责任区的绿化做好日常养护工作。

三、组织师生积极参加由省市统一安排的义务植树活动,对确因教学工作不能亲自参加的,应按规定积极缴纳义务植树绿化费。

四、积极参加合肥市开展的蜀山森林公园认建认养活动,建好养好所属园地。既为创建生态合肥作出贡献,同时也开辟我校师生环保教育基地。

五、建立相关奖惩制度,并由校绿化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评优活动。对无故不参加义务植树的,给予批评直至处罚;对绿化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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